申辦導引流程

申辦導引流程

簡單6步驟,輕鬆完成申辦

01
查看申辦說明
進行中
02
登入驗證
待進行
03
線上同意
待進行
04
填寫資料
待進行
05
檢視確認
待進行
06
送出申請
待進行

申辦說明

申辦內容描述

此申辦項目尚未設定詳細說明,請聯絡相關單位了解更多資訊。

申辦資格條件

限持有彰化縣房屋之納稅義務人申請。

申辦須知

1.自住房屋應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情形,且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為限,另自113年7月1日起應有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立戶籍完竣。
2.依房屋稅條例第7條規定,自113年7月1日起,房屋使用情形變更致稅額減少,應於每期開徵40日(3月22日)以前申報,逾期申報者,自申報之次期開始適用;稅額增加者,自次期開始適用,且納稅義務人應於變更之次期房屋稅開徵40日以前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;經核定後使用情形未再變更者,以後免再申報。

處理時程

提出申請
即時
審核處理
約 14 個工作天
完成核發
通知領取

本項服務的申辦方式

可先查看應備證件,確認後即可開始申辦

一般民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