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使用情形變更申請
申辦導引流程
申辦導引流程
簡單6步驟,輕鬆完成申辦
01
查看申辦說明
進行中
02
登入驗證
待進行
03
線上同意
待進行
04
填寫資料
待進行
05
檢視確認
待進行
06
送出申請
待進行
申辦說明
申辦內容描述
此申辦項目尚未設定詳細說明,請聯絡相關單位了解更多資訊。
申辦資格條件
限持有彰化縣房屋之納稅義務人申請。
申辦須知
依新修正房屋稅條例第7條規定,自113年7月1日起,房屋使用情形變更致稅額減少,應於每期開徵40日(3月22日)以前申報,逾期申報者,自申報之次期開始適用;稅額增加者,自次期開始適用,且納稅義務人應於變更之次期房屋稅開徵40日以前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;經核定後使用情形未再變更者,以後免再申報。
處理時程
提出申請
即時審核處理
約 14 個工作天完成核發
通知領取本項服務的申辦方式
可先查看應備證件,確認後即可開始申辦